近年来,赣州市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作为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废弃稀土矿山治理面积91.27平方公里,其中,2018年完成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历史遗留的废弃稀土矿山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提高站位,高位推动。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作是一块硬骨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炳军,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多次召开专题布置会和调度会,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好协调调度,督促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定期调度制”,确保按期限、按要求完成任务,并多次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作。市里还成立稀土开采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矿管、国土、财政、环保、水保、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抓细抓实,全力以赴推动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工作。
全面调查,明确责任。由于开采历史久远,我市曾存在废弃稀土矿山位置不明、面积不准、责任不清的情况。为此,我市制定了调查核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依据、标准和范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先后3次对全域废弃稀土矿山进行了现场调查、逐点核实,形成了《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证内废弃稀土矿山(点)面积核查报告》和《赣州市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把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和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同时,市政府与县级政府及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共同签订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了治理责任。
多措并举,筹集资金。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我市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组织申报了一批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累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8.5亿元。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中央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切块3.5亿元资金用于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治理;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市、县累计投入配套资金5亿多元。据统计,仅中央资金支持的10个废弃稀土矿山治理项目就完成治理面积16.7平方公里。同时,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我市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治理。
强化督促,加快进度。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现场进行专项督导,调度解决相关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龙南、信丰、定南、寻乌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针对重点项目,市直主管部门派出由领导和技术专家组成的5个驻点督导组,进驻项目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切实加快进度。我市还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治理进展慢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效杜绝了怕、慢、假、庸、散等现象。
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为确保废弃稀土矿山治理效果,我市出台了《赣州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后期管护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上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细化管护措施,有力保障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治理效果,促进了稀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市探索出了“林(果)—草—渔(牧)”“猪—沼—林(果)”等多种治理模式。在原来的废弃稀土矿区,信丰县发展了脐橙、杨梅生态果园,定南县建起了蔬菜基地,寻乌县建起了光伏发电场,寻乌、安远、大余、定南、龙南等县还建起了工业园,开发工业建设用地1.05万亩,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植被复绿和地形整治等工程,矿区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4%提高到治理后的7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地质灾害隐患得以消除,昔日沟壑纵横、植被稀疏的废弃稀土矿山蝶变成了产业基地、生态果园、山水绿洲,呈现出山清水秀、果实累累、厂房林立的崭新景象;矿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繁荣了地方经济。(张诗文记者彭梦琴)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