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需注意!生态修复市场要放活更要把好进场关.近期,自然资源部发布了正式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
当前,我国废弃矿山数量巨大,责任主体灭失情况严峻,部分矿山修复费用甚至远高于矿山开采上缴的地方财税,政府修复废弃矿山难度极大!如何降低矿山修复的成本,并让修复企业收支平衡,成为当前矿山修复的热点、难点!尤其是对废弃矿山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制备砂石骨料的销售“合法性”问题,亟待解决。《意见》的正式发布,为我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供政策支持,矿山生态修复将拥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
那么,矿山生态修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近日中国自然资源报就“生态修复市场要放活更要把好进场关”进行了分析。
原文如下:
生态修复市场要放活更要把好进场关
连日来,两纸关于生态修复的新出炉文件颇为吸睛,一则是关于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一则是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虽然一地一矿领域不同,但两纸文件存在一个共同点即在强调政府主导的同时也鼓励社会资本和公众的参与,意在以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集结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修复。这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之一——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的有力践行,也是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推进。
当前,我国发展存在的一个突出不平衡就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不平衡。过去30多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财富,但也留下了大量生态欠账,需要通过生态修复来偿还。然而,面对高昂的修复成本,仅靠财政资金难以为继。
企业是生态系统的最大用户,也是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践行者。从现实来看,很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都是企业甩下的生态包袱,但有多少企业自觉履行了“谁破坏、谁治理”的义务?
此次两则新政出台,尤其是矿山生态修复新政,通过赋予土地使用权等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这对很多企业来说是极大的利好。应该抓住这一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将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但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放活不是放任,还需要管好。政府必须把好生态修复的进场关。无疑,随着新政的实施,生态修复的市场空间将更加广阔,必定会受到更多企业的青睐。但是,生态修复是个专业活儿。就拿矿山修复来说,可能面临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土地破坏等几十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需要岩土工程学、地质学、生物学、土壤学等多种专业技术支持。这注定了生态修复市场的门槛是既高又专,不是谁想进就能进。
然而,囿于法治不健全,专业化程度不高、监督管理不畅恰是我国当前生态修复市场存在的“短板”,从近年来风生水起的土壤修复市场即可窥一斑。有多少企业赚着土壤修复的钱,却只是在挖土埋土,干着土壤搬运工的活儿?又有多少企业赚得盆满钵满就赶紧离场?
政府要把好生态修复进场关,必须尽快完善生态修复立法,明确各类修复标准,让企业和公众能够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地加入生态修复大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政府、企业、公众都应是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实践者。期待在政策红利逐步释放的春天,政府、企业、公众的力量能被集结,生态修复的“一池春水”能被激活。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