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及综合治理带来多重效益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整合财政资金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通知如下:
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格局优化、系统稳定、功能提升,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进程,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受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我国一些生态系统破损退化严重,部分关系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地区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和破坏,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不断下降。此前开展的一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由于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客观上存在各自为战的状况,生态整治修复效果不尽理想,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亟待进一步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作出了明确的部署要求。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是破解生态环境难题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迫切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创生态保护建设的新局面。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部署要求,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充分集成整合资金政策,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真正改变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一般应统筹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我国部分地区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地质环境破坏和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特别是在部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仍存在矿山开采活动,对生态系统造成较大威胁。要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突出重要生态区以及居民生活区废弃矿山治理的重点,抓紧修复交通沿线敏感矿山山体,对植被破坏严重、岩坑裸露的矿山加大复绿力度。
(二)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应围绕优化格局、提升功能,在重要生态区域内开展沟坡丘壑综合整治,平整破损土地,实施土地沙化和盐碱化治理、耕地坡改梯、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程。对于污染土地,要综合运用源头控制、隔离缓冲、土壤改良等措施,防控土壤污染风险。
(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要加快对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并对已经破坏的跨区域生态廊道进行恢复,确保连通性和完整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带动生态空间整体修复,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提升。
(四)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要选择重要的江河源头及水源涵养区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以重点流域为单元开展系统整治,采取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生态功能重要的江河湖泊水体休养生息。
(五)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在生态系统类型比较丰富的地区,将湿地、草场、林地等统筹纳入重大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河湖水系连通、岸线环境整治、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等手段,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按照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张家口、承德和涞水、易县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
易县与涞水交界处,拒马河河水清澈见底。河道两侧,柳树、松树郁郁葱葱。保定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拒马河的水比较浑浊,现在的好水质得益于涞水县野三坡拒马河(易县与涞水交界处至北京界)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绿化442.5亩、土地生态治理678亩、河道清淤与防渗1017亩、河道护岸建设1107亩、增设临时砂石坝7处……涞水县野三坡拒马河综合整治工程统筹考虑了山水林田湖草等多种要素。2016年,该工程被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该项目总投资3.3亿元,目前已经完工。国家补贴的2795万元,已拨付项目主管单位。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围绕“一线(绿色奥运廊道)”“一弧(与北京接壤的弧形地带)”“两水系(官厅、密云水库上游水系)”和“拓展治理区(对‘一线、一弧、两水系’生态环境起保障作用的区域)”的总体布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力量抓实施。
在项目管理方面,承德等地运用台账式管理模式,每个试点项目在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不同阶段,都准确记录18项基础信息、10组对比照片、16项跟踪指标及全套文件资料,图文并茂记录试点项目进展,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在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承德、张家口市持续推进密云水库上游稻田改旱田工程。两地累计争取北京市补偿资金6.06亿元,其中补偿承德市4.43亿元,共实施了7.1万亩稻田改旱田工程,年均节水4376万立方米,年减少化肥使用1.1万吨、农药使用89吨。同时,还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使用。各级财政用于高标准农村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相关的专项资金,按照职责不变、渠道不乱、资金整合、打捆使用的原则,支持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
为全方位、多角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省财政厅积极创新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红线”管理机制及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由财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改变了以往‘九龙治水,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我省成立了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同时建立了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财政、国土、环保、发改、农业、水利、林业、住建、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省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张家口、承德、保定市也分别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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