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
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坚定制度自信深入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决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系统安排,阐明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了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
(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上的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