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提“容错”,再禁“一刀切”
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全面启动。7月8日,生态环境部致函此次被督察六省市和两个央企,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另外,本轮督察首次允许实行容错机制,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为何首提“容错机制”?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提出可启用容错机制。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各地制定出台了相应实施意见。在地方层面,浙江、山东等省份出台专门针对环保干部的容错实施意见。在两省规定的具体容错情形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主动担当等,成为界定容错的关键词。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广受关注。一大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不过,一遇到环境问题就“问责环保”的情况时有发生。有评论指出,制定针对环保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有利于让环保干部轻装上阵。有专家认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新时代下的重要任务和支撑。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生态环保的效率和监管至关重要。
这其中,问责不是目的。进入新时代,环保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在不断创新,创新过程中,难免会出差错,创新就是“试错”,“试错”就应该允许“容错”,以此来鼓励和激励干部。为何再提禁止“一刀切”?
2015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一刀切”现象经常出现在督察组通报中。近日,我国首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明确,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情形,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前,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回应过“一刀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常务副主任刘长根曾表示,个别地方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方式应对督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这是对督察的“高级黑”。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说,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6月27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一刀切”是老话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曾发现不少“一刀切”情况。“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反对‘一刀切’。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作用。”翟青说。有专家认为,“一刀切”简单粗暴,尤其是涉及民生方面的“一刀切”,严重影响老百姓生活。一方面,哪些企业或设施需要淘汰或关停,要明确环保标准,操作和程序规范化。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发展,许多环保高科技逐渐进入工厂企业,对一些手续合法但是排放等不达标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企业寻求技术帮助来降低污染排放。
作者:邓楠
来源:新京报